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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虹安貪污改判無罪 黃智賢轟法官郭豫珍「貪官之友」:噁心可恥!

政治中心/施郁韻報導

新竹市長高虹安高虹安二審逆轉撤銷貪污罪。(圖/翻攝畫面)
新竹市長高虹安高虹安二審逆轉撤銷貪污罪。(圖/翻攝畫面)

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任職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,16日二審逆轉撤銷貪污罪,僅依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》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,引發網友議論。對此,媒體人黃智賢直言,承審法官郭豫珍根本是貪官之友,「真是好雙標,好可恥,好噁心。」

黃智賢16日在臉書發文表示,法官郭豫珍判貪污無罪的核心理由,是認為助理費是整包給立委自由彈性運用的,本來就是高虹安的錢,所以沒有貪污,「郭法官的法律見解與事實認定,真是貪官之友。」

媒體人黃智賢直言,承審法官郭豫珍(右)根本是貪官之友。(圖/翻攝自師大官網)
媒體人黃智賢直言,承審法官郭豫珍(右)根本是貪官之友。(圖/翻攝自師大官網)

黃智賢提到,「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規定公費助理要依照勞基法,法條很清楚明白,助理費這錢就是給助理的薪資,不是屬於立委彈性運用的錢,郭法官顯然連公款不但要公用,而且公款要法用,這種基本法裡都不懂,還可以曲解法條,說這是屬於立委可以彈性運用。」黃智賢直言「拜託,助理費即使過去是直接撥給立委,也必須要用來聘僱助理。」

黃智賢指出,郭法官還將所有高虹安用偽造文書、低薪高報、逼迫助理洗出來的公款,在小金庫,任她恣意爽用,都算是高虹安因公使用,接著點出關鍵「若助理費是給立委的錢,那就沿用過去,直接把錢匯給立委就好,為何要把助理薪資,改成直接匯給助理,就是因為不希望立委像高虹安這樣。」

黃智賢直言,「郭豫珍法官實在是太詭詐了點。雖然狡詐,但斧鑿痕跡如此清楚,為高虹安貪污助理費開脫,尋找巧門的暗黑之心,昭然若揭。實在可悲,可鄙,可恨」、「郭法官說,助理薪資會改為直接匯給助理,是因所得稅問題,所以才把錢匯給助理,但她認為其實錢是要整包給立委的,郭法官妄自曲解法律的臉皮是很厚,但很LOW。」

黃智賢接著說,高虹安浮報助理費、跟浮報助理加班費,再把錢洗出來花用,這是郭法官承認的犯罪事實,「比如報4.5萬薪水,跟助理抽1萬來用,但助理實際只領到3.5萬薪水,而立法院卻要付4.5萬勞健保費用,多付的錢,是郭法官要幫忙付嗎,還是我們人民就是牛馬,納稅錢愛怎麼用怎麼浪費都應該?國家機關、國家法律與制度是可以任由立委套錢取利?」

黃智賢表示,「郭法官認為助理薪資跟助理加班費,都是屬於要給立委的錢,本質不是給助理的,而是給立委的,屬於立委可以彈性運用的範圍,真是荒唐給荒唐開門,因為荒唐到了家,法院補助立委的費用,除了助理費外,還有手機費、汽油費、辦公室費用等,還有國會交流費用、立委服務處租金補貼,各種補貼項目都羅列清楚,為什麼郭法官會幻想助理費,是整包給立委,任憑立委隨意使用?」

黃智賢直言「郭豫珍的體貼,只針對特定人,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因貪汙助理費5萬1842元,被判貪污罪確定,童仲彥聲請再審,高等法院駁回聲請,當時裁定駁回的受命法官,就是郭豫珍法官」,認為對方是懂人間律法的,但面對高虹安,就量身訂做判決,憑空說這錢是「實質補貼、彈性勻用」,痛批「真是好雙標,好可恥,好噁心。」

#高虹安涉貪汙二審逆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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